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年初,我院与卫生局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按照责任状的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制定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保障,经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责任状规定的各项指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首先我院成立了由院长、党支部书记杨跃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副书记、副院长具体抓,科室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机制,为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院利用大型宣传日发放宣传提纲1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副,制作横幅两条。并与b超、妇科等科室签订责任状4份,大型义诊二次,总投资1000余元。
严明纪律、一丝不苟
1、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认真查验《生育证》或计划贫困申请书范文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严格执行《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在实施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时,认真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 《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坚持使用省计生委、卫生厅制定的《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登记薄》,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3、在助产时,认真查验《生育证》,对无《生育证》的患者,及时告知计划生育部门,并做好记录。
4、按照上级要求,医院制定了铁的纪律,严禁开展非医疗性胎儿性别鉴定及胎儿性别比鉴定。违者罚款2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开除公职。
5、严禁私自为计划生育对象取消节育措施,违者严肃处理。
6、制定严格的制度,不准出具有关计划生育的假医学诊断和证明。
7、认真做好“三送”优质服务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数据,确保“三送”工作落实到位。
成果显著、完成任务
XX年,我院按照与卫生局签订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其中分娩人数235人,有证人数224人,无证上报11人,三送人数235人;上环53人,去环69人;人工流产137人,其中育龄人数22人,合格证明数22人,中引计划内1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203人,有生育证明的203人;全部使用知情选择同意书,验证率均达到100%。科室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4份,全年实现无纰漏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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