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制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
栏目:范文大全时间:2016-12-14
2015年法制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XX年,我局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委提出的“一年有新突破,三年有新成就,五年上新台阶”的目标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XX]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辞职报告范文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和强化监督为重点。通过不断努力,强化了法治意识,落实了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全面完成了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年初提出的突出一个重点(完成成都市下达的依法行政专项目标任务)、打造一个亮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一个形象(***依法行政形象)的目标,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已被省人民政府初定为先进单位拟进行表彰。
一、XX年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公布。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45号、149号和151号令,组织全市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保留的行政许可127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7项,登记项目5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9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4项。(转报上级审批69项,暂时冻结7项,日常监管8项),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6项(上级委托实施3项,下放下级审批1项,备案项目10项,日常监管11项,提供服务20项,不单独审批21项)。
2、停止(暂停)、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了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政府第150号令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会、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保障灾后重建物资供应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XX]129号),会同物价局、财政局对全市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暂停)、取消了40项收费项目,降低了3个收费项目的标准。
3、认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清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XX]39号)的要求,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正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市级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费、市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重点将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调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清理公布行政许可和收费事项,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推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了合法性、可行性、适用性审查。XX年共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市政府3件,各部门5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无与法律法规抵触的现象,确保了抽象性行政行为合法。
(二)、规范了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方面,我局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按照成都市的相关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崇府发[XX]4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市45个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法定机关4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3个),依据各自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为从轻(低)处罚、中度处罚、从重(高)处罚三个幅度,对行为表现进行了细化,将处罚标准进行了量化。同时,制定了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自由裁量权公开、说明理由、法律审核、集体讨论、过错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并对规范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党政网上进行了公布。今年7月1日起,全市行政处罚已统一按规范后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实施,此项工作走在了成都市各区(市)、县前列。
另一方面,对全市法规科长(执法队长)进行了实务培训,本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发挥职能作用的着眼点,于7月31日对全市50余名法规科长(执法队长)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务培训。通过讲授知识、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解答疑难,为充分发挥法规部门的作用和规范处罚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共3页,当前第1页1232015年法制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
一、XX年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公布。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45号、149号和151号令,组织全市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保留的行政许可127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7项,登记项目5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9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4项。(转报上级审批69项,暂时冻结7项,日常监管8项),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6项(上级委托实施3项,下放下级审批1项,备案项目10项,日常监管11项,提供服务20项,不单独审批21项)。
2、停止(暂停)、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了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政府第150号令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会、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保障灾后重建物资供应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XX]129号),会同物价局、财政局对全市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暂停)、取消了40项收费项目,降低了3个收费项目的标准。
3、认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清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XX]39号)的要求,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正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市级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费、市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重点将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调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清理公布行政许可和收费事项,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推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了合法性、可行性、适用性审查。XX年共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市政府3件,各部门5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无与法律法规抵触的现象,确保了抽象性行政行为合法。
(二)、规范了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方面,我局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按照成都市的相关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崇府发[XX]4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市45个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法定机关4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3个),依据各自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为从轻(低)处罚、中度处罚、从重(高)处罚三个幅度,对行为表现进行了细化,将处罚标准进行了量化。同时,制定了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自由裁量权公开、说明理由、法律审核、集体讨论、过错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并对规范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党政网上进行了公布。今年7月1日起,全市行政处罚已统一按规范后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实施,此项工作走在了成都市各区(市)、县前列。
另一方面,对全市法规科长(执法队长)进行了实务培训,本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发挥职能作用的着眼点,于7月31日对全市50余名法规科长(执法队长)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务培训。通过讲授知识、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解答疑难,为充分发挥法规部门的作用和规范处罚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共3页,当前第1页1232015年法制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
智能推荐
- 下一篇: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总结
- 上一篇:八一建军节期间双拥工作总结
相关范文大全
-
无相关信息